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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家把脉畜禽种业振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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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一个时期畜牧业发展在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方面的任务越来越重。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匮乏的国家而言,畜牧业必须坚持走节约高效发展之路,加快畜禽种业振兴就是重要的突破口。 4月3日,2023年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畜禽种业创新发展论坛在三亚举办,国务院参事、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于康震,全国畜牧总站党委书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副主任时建忠,以及众多位专家为畜禽种业把脉,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的农业部门及畜牧业从业者参加论坛。 畜禽种业,要从大国变强国 我国畜禽种业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快,在引进消化吸收畜牧业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不断发展壮大,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持续完善,基本解决了我国畜禽生产良种“有没有”和“够不够”的问题, 目前主要畜禽品种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 75%,为畜牧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种源保障。于康震介绍,从供种能力看,据行业统计,2021 年,全国共有各类种畜禽场 8598个,种公畜站 856 个,基本满足了畜牧业生产的种源需求。 从地方品种开发看,通过挖掘地方品种遗传资源潜力,培育出吉神黑猪、壹号土猪、金陵系列肉鸡配套系、Z型北京鸭等一批特色新品种,进一步丰富了畜产品消费的种类。从综合性能看,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商品肥猪平均达到17头, 每只商品蛋鸡年产蛋量17-18千克,白羽肉鸡平均饲料转化率 1.62: 1,奶牛平均单产9.2吨,肉牛肉羊平均胴体重为148千克和15.6千克,畜禽综合生产性能持续改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是畜禽种业大国,但距强国还有相当差距,畜禽种业作为畜牧业发展的‘芯片’,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仍然面临不少问题挑战。”于康震指出,当家品种种源需要进口补充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以地方品种为素材的原创性自主育种缺乏市场竞争力;深度合作的联合育种机制难以形成。 国务院参事、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于康震建议,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遵循畜禽种业发展客观规律,立足国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现代畜禽种业发展道路:要持续实施好遗传改良计划;要增强核心种源安全供给能力;要加快重点品种自主培育;要加强地方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 在具体工作打法上,于康震建议, 应强化政策机制保障,力求突破。一是优化联合育种机制。国家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是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的主体,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要加快形成企业内部核心育种场开展联合育种的模式,对于各自独立的核心育种场,要通过政策激励和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形成利益共同体、育种联合体,实现遗传资源交流共享,提高育种效率。二是加快育种技术创新。 要坚持常规育种和分子育种相结合,常规育种是基础,绝不能放弃,确保基础测定工作认真、细致、规范,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引入先进设施装备和育种新技术,推广应用非接触式智能测定设备和基于图像学表型组技术、分子标记辅助选择技术、全基因组选择技术及基因编辑技术等,不断提高育种的科技创新水平。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畜禽种业振兴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种业振兴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特征,要聚焦养殖用地、财政补助、基本建设、金融保险等关键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方位营造支持种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新《畜牧法》,保障畜禽种业振兴 畜禽种业振兴,国家已高度重视。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下简称新《畜牧法》)正式施行,共10章94条,旨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时建忠解读了新《畜牧法》。他介绍,立法目的中充实了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 新《畜牧法》明确了畜禽遗传资源的条件——经过驯化和选育而成,遗传性状稳定,有成熟的品种和一定的种群规模, 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的驯养动物,可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新《畜牧法》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明确畜禽遗传资源的拥有权,明确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多元参与;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新《畜牧法》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和扶持畜禽种业企业发展——实现畜禽种业振兴,要坚持以种业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加强育种技术攻关,扶持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创新型企业发展。 新《畜牧法》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全国统一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是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办理。主要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种畜禽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和服务,及时有效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种畜禽及其遗传材料质量,提升我国畜禽种业发展水平。 新《畜牧法》还简化了行政审批和管理。 家畜家禽,种业全面发展 论坛上,多位专家介绍了我国猪、鸡、鸭、羊等畜禽种业的情况。 在猪的育种方面。华中农业大学教授、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猪专业委员会副组长赵书红介绍,我国生猪产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母猪PSY为18-20头(少数企业可达30头),发达国家为26-30头,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每年可减少约1/4母猪饲养量(近800万头),节省约1000万吨饲用粮。她表示,种猪质量是影响生猪产业效益的核心要素,商品猪生产体系是“金字塔”式繁育体系,顶端的种猪质量通过级联放大影响整个产业,育种通过提升种猪质量影响养猪业效益,贡献率在40%以上。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猪专业委员会副组长赵书红认为,当前我国猪育种方面需要加强自主创新,提高育种效率;当前猪疾病频发,企业长期育种信心不足;种业人才相对缺乏,产学研协同机制有待完善。她表示,育种竞争的本质是育种效率的竞赛,家畜纯种是相对的,品种内存在很大变异,持续选育是关键,而不是不断杂交推出新品种。她表示,家畜育种是全世界科学家合作,通过引种和精液交换不断提升通用品种性能,由人类改变养殖环境适应动物生长。 她表示,保障生猪种业安全应从这些方面入手:推广全产业链普惠育种模式,核心群种猪生长、繁殖、料重比等关键指标性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探索建立畜禽种质分级定价与育种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培育一批专门化新品系(配套系),打造华系种猪品牌;地方猪开发利用,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免责声明:本网站图片,文字等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责任编辑:乔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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