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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新增20家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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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切实稳定生猪生产,更好发挥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作用,宁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畜牧兽医局和自治区畜牧工作站根据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方案、积极组织申报,按照“养殖场自愿申报、县级材料初审、市级初选上报、区级遴选确定、部级审核备案”的原则,在全区遴选确定年出栏规模3000头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20个,其中国家级12个。 下一步,我区将以基地认证工作为契机,加强市、县(区)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日常监管,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产能调控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防止生产大幅波动,确保全区生猪产能总体稳定;以产能调控基地为核心配套调控政策,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开展生猪产能调控考核,确保能繁母猪在合理区间;督促各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积极配合,合理安排出栏节奏,不盲目压栏惜售和二次育肥,防止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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