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加大指导力度 助力全市生猪养殖
点击量:1659时间:2020-03-11来源:中国网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受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齐宣委托,3月4日至5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强率行政审批科与大英生态环境局、射洪生态环境局,到齐全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大英金元镇生猪养殖场和射洪青岗镇生猪养殖场,调研指导生猪养殖。


  在大英县金元镇养殖场,相关负责人对其存栏养殖猪现况、猪舍采用9层楼房式构造、养殖废弃物采用异位发酵床、多余养殖废水用于林地施肥等项目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陈强指出,自去年非洲猪瘟爆发以来,中、省对生猪规模养殖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扶持政策,企业在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养殖的同时,一定要在可研阶段高标准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确保不产生环境污染、不接到民间投诉。


  在射洪青岗镇养殖场,调研组一行仔细询问养殖场结构、布置以及养殖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措施等情况。行政审批科相关负责人指出,青岗镇养殖场要尽快落实土地利用红线,抓紧时间编制可研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尽量利用山型山势,优化圈舍布置,将种猪场、育肥场以及保育室隔开布置,特别对异位发酵床布设要综合考虑;要加大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实现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就必须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必须结合周边环境。希望企业在谋划发展生猪养殖业时,做到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环境质量。


陈强强调
  这次大英生态环境局和射洪生态环境局配合市局调研和指导企业,主要目的是落实中省有关生猪规模养殖文件精神,加强与企业面对面的指导和帮扶。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落实专人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全过程帮扶、指导;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划定规定,杜绝在新划定的禁养区内发展养殖,同时对目前仍在禁养区的养殖企业按要求关闭或搬迁;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有关部门沟通,按照中、省近期相继出台规模畜禽养殖的文件,对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制”,这对环评审批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要充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察监测力度,确保养殖企业按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责任编辑 乔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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