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下起红包雨!每头种猪湖南奖励1000元,江苏700元,黑龙江……
点击量:1937时间:2020-02-28来源:中畜畜牧网

  2月25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领导近日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快发展生猪生产,切实解决面临的困难,确保实现恢复生产目标。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多地加大资金扶持,江苏、湖南、黑龙江等地对符合条件的生猪派发现金红包。

  01  江苏:种猪每头补700元

  近日,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消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并公布《江苏省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简称“新九条”),这是继2019年10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之后,江苏再次针对生猪生产出台的专项政策措施。

  “新九条”指出,猪肉是与粮食同等重要的农产品,是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肉类消费品,在肉类食品的占比达到60%以上。江苏省是生猪生产和猪肉消费大省,生猪产能持续下降,生猪产业链受到较大冲击,导致生猪供应偏紧、猪肉价格居高不下,对居民日常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新九条”涵盖了财政、土地、环保等关键领域的支持政策,强化了责任落实、督查推动的行政措施,共计九条。

  第一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首次提出将恢复生猪生产目标列入2020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设区市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主要是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

  一是对年出栏商品肉猪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重奖。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规模猪场出栏1万头商品肥猪,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超过一万头的,有一头奖一头,据实奖励。要求地方政府对万头以下猪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奖励政策。

  二是加大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力度。一方面,扩大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将补助对象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另一方面,提高贷款贴息率,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规定的贷款,在原有不超过2%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1%的贴息。

  三是更大力度扶持种猪生产。明确规定对从2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对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给予奖补。省财政对苏北5市给予每头700元奖补,对苏中3市、苏南5市分别给予每头500元、400元的奖补,同时要求苏中三个设区市和县级财政再各奖补100元,苏南五个设区市和县级财政再各补200和100元。其中,种猪需具备以下条件: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

  第五条,是生猪养殖用地政策,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一是重申了把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的发展用地需求,列入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鼓励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二是出台对新建规模猪场按每5万头产能安排3亩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并明确用地指标由省级统筹解决;对改扩建的规模猪场,如需配套建设用地的,明确由县级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涉及猪场配套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明确可使用地方预留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通过编制村庄规划予以解决。三是出台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养殖场、允许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生猪养殖多层建筑的政策,更大力度拓展养殖空间。四是要求各地合理布局生猪养殖区域,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中安排一般农用地,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生猪养殖场,并将规模猪场配套建设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第六条,是生态环保政策,要求优化生态环境管控。严禁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

  第七条,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政策措施。第八条、第九条主要是加强组织推动。

02  广东:每只鸡补贴2元

  2月24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顾幸伟参加广东卫视直播节目时透露,“整个家禽价格下跌了将近一半。水产压塘很严重,价格也将近下跌了50%左右。

  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建立收储制度。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迅速启动:对每只家禽补贴2元,对水产每吨补贴1000元,对部分蔬菜水果,也实行补贴,每吨补贴200元。 顾幸伟表示,这个措施一推出,马上对农业生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稳定作用。

03  湖南:引进种猪每头补1000元

  2月24日,湖南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就抓好春耕生产,确保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十条措施。

  其中第三条是支持规模养殖场恢复生产。对年产能1万-3万头的,补助50万元;3万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予补助1000元/头。

04  黑龙江:一次性奖励60万元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意见》,提出十条政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全力保障全省蔬菜、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意见表示,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给予一次性奖励。主要用于屠宰场设施改造、产品开发、提档升级和日常消毒、人员防护以及非洲猪瘟检测等保障措施方面的投入。日屠宰量500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日屠宰量200~499头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对养殖规模大、基础条件好、供应能力强,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增加出栏和猪肉供应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励。能繁母猪存栏1万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2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能繁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责任编辑 乔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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