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养猪,能领奖补“红包”
点击量:1693时间:2019-12-25来源:绍兴晚报


  今年以来,猪肉价格坐上“云霄飞车”般一度飙涨,让市民经历了“望猪肉兴叹”的日子。为解决民生之忧,近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了多个文件,积极促进生猪生产供应。

  “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最高100元奖励”“引进种猪,每头奖励500元”……根据浙江省和绍兴市促进生猪生产的工作部署,诸暨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养猪新政”,引起各界关注。文件显示,诸暨市将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采取以政策引导、鼓励新建、大力奖补等措施,构建生猪产业新格局,目标是到2021年底,诸暨全市生猪出栏量达28.8万头(增加12.8万头),生猪自给率达70%左右。

  为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诸暨市提出适度增加养殖总量,逐步调整生猪存栏规模至18万头,新建生猪养殖场存栏规模原则上要求达10000头以上。具体举措为:鼓励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年存栏达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财政奖励,按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100元奖励;支持扩建原有养殖场,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六化”标准扩建至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实行财政奖励,每出栏1头生猪给予60元奖励。

  同时,鼓励引进种猪,对规模生猪养殖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种猪的,给予每头500元补助,各级财政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除财政贴息、保险政策优化等省级以上政策外,诸暨市积极保障养殖用地,持续加大养殖扶持力度。各镇乡(街道)摸排辖区内非畜禽禁养区域的可新建场用地两块以上;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无需占补平衡;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建设多层猪舍。

  在强化疫病防控方面,记者了解到,诸暨市将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检测室的建设,并组织开展自检,对按期完成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测的,给予5万元/家的补助。

 

责任编辑 乔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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