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奖励生猪定点屠宰场与养殖场产销对接
点击量:2052时间:2019-04-16来源:大洋网

  大洋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出台了生猪定点屠宰场与规模养殖场产销对接奖励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明确了对接奖励有关事宜。

 

  据了解,此次专项资金的奖励对象为东莞市内生猪定点屠宰场。根据实施办法,奖励对象为实行场场对接的市内生猪定点屠宰场,即年度(上一年7月至当年6月)生猪屠宰量达到一定规模,且以投资创办、参股经营、签订供应协议(协议期限为3年以上)等方式,与单个独立核算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稳定产销对接。

 

  根据片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工作完成情况、屠宰场年度屠宰数量及场场对接生猪比重情况,将对接奖励资金额度划分为两种情况四个档次,分别给予奖励80万元、50万元、40万元、25万元。

 

  片区整合工作完成前,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度屠宰生猪总量达15万头以上,其中来自于场场对接的生猪比重达80%(含)以上的,由市财政每年给予40万元的奖励;来自于场场对接的生猪比重达50%-80%(含50%)的,每年给予25万元的奖励。片区整合工作完成后,年度屠宰生猪总量达30万头以上,其中来自于场场对接的生猪比重达80%(含)以上的,由市财政每年给予80万元的奖励;来自于场场对接的生猪比重达50%-80%(含50%)的,每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奖励资金按照屠宰场提出申报、市镇(街道)审核、网站公示、资金发放4个流程办理。符合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须于每年7月5日前向所在镇街农林水务局(农办)提出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经镇街农技中心、农林水务局(农办)核实,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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