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及相关猪用饲料产品监管工作的有关通知,近日,市监督所对8个区进行了实地督导,共检查以生产猪配合料和浓缩料为主的饲料生产企业31家,未发现违规使用猪血制品情况。督导过程中强调各区要充分落实文件精神,对违规生产、销售以猪血液制品为原料的猪用饲料行为,按相关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