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为生猪上保险 养殖无后忧
点击量:1693时间:2018-01-29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食品安全是每一位老百姓都关心的问题,餐桌上有没有病死猪肉,一度成了市民口中的焦点话题。笔者从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人保温岭支公司了解到,目前,全市有不少生猪养殖户都已经给猪上了保险,一方面,从源头上杜绝病死猪流向餐桌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意外发生时也为养殖户挽回了一部分损失。

 

  去年,石桥头镇的一养殖户陈先生养了220头生猪。由于陈先生养的大多是小猪,免疫力低下,去年共死亡了159头,死亡比例高达72.27%。不过,好在陈先生投保了生猪保险。最终,他得到了8590元的理赔金额,挽回了一部分的损失。

 

  由于养殖生猪容易受到疫情、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的影响,养殖户的收益并不稳定。人保温岭支公司向全市生猪养殖户推出了生猪保险。去年,全市参保生猪数量达170052头。农户在受灾之时,可获得一部分赔偿。

 

  据了解,生猪保险俗称肉猪保险。若投保期间,因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生猪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生猪因患W病、猪瘟、猪肺疫、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病等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该款保险的保险费为40.5元/头,农户自交比例15%,即6.075元/头,其余部分为政府补贴。保险生猪的每头保险金额参照当地饲养成本,分为600元与900元两档, 按长度丈量确认理赔金额,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保险金额=每头保险金额×保险数量)。

 

  此外,在保险期间内,若生猪患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生猪死亡,保险人也可获得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保险数量则根据当年累计出栏数量计算,若生猪养殖为自繁自育类型,则保险数量参照当年能繁母猪养殖数量的20倍,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若生猪养殖为非自繁自育类型,则保险数量参照投保时生猪存栏数量的2~2.4倍,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具体保险数量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除了生猪保险,人保还针对能繁母猪,推出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60元/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农户自交比例10%,为6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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