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养殖污染整治不力,24名干部被问责!
点击量:1530时间:2017-05-15来源:尤溪县纪委

  “西滨镇一生猪养殖户未落实环保要求和超标排放污水物受到行政处罚,因工作责任落实不力,乐洋村驻村工作组长、刘友淑养殖场环保安全监督责任人刘学业,乐洋村支部书记刘敬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洋村村主任……”日前,福建省尤溪县纪委通报了一起问责案例,西滨镇11名镇村干部被问责。

  及时通报环保工作不力被问责案例,是尤溪县纪委开展精准监督助推“百日攻坚”行动的举措之一,也是展现了该县专项督查小组督查的成效。

  近日,尤溪县成立4个专项督查小组,由县纪委牵头,针对精准扶贫、征地拆迁、养殖污染整治、“两违”整治、非法采砂制砂整治等四个方面,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百日攻坚”任务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着力发现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和违纪违法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尤溪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同时,尤溪县纪委还建立问题线索报送制度,要求督查组将督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给县纪委,由县纪委对移送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将一些可查性强的线索分解给相关纪检监察室或基层纪委、纪检组进行调查核实。

  认真调查核实后,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监督不严、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实施“一案双查四追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即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乡镇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养殖污染整治督查小组通过督查共问责干部24人,其中党纪立案5人(1人移送司法),诫免、提醒谈话19人。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等措施,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的常态化、精准化和实效性,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严格监督推动精准扶贫、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地生根。”尤溪县纪委主要领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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