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您餐桌上的安全,从国门开始
点击量:2354时间:2017-04-28来源:互联网

  近日,深圳边防支队在深圳内伶仃以南海域查获一艘名为“海邦达1号”的走私货船,查出冻凤爪、猪排、猪蹄、猪软骨、鸡翅尖、鸡脚等走私冻品630吨,市值约3700万元,其中部分走私冻品更是来自疫区。看到这数字是否吓到你了?走私肉又有什么安全隐患呢?我国又是通过怎样的检验检疫流程来确保进口肉类的安全?

  走私肉类安全隐患

  走私肉,可能有人会简单地以为只是没交税的肉类而已,实际上它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一是肉类产品如果来自疫区,可能携带相关疫病病原,引起动物疫情的传播,比如此次走私肉便有部分来自疫区,可能引起禽流感或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传播,对国内养殖业造成危害;

  二是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未落实进口国及出口国官方监管,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重金属、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肉类的食用安全没有保障;

  三是走私冻肉的运输及存储不像正规途径进口的食品,是没有严格监管的,比如不能满足低温储存条件(低于-15℃),这样容易产生肉类腐败变质等现象。

  敲黑板,重点来了

  “闯五关斩六将”的进口流程

  缺少监管的食物安全隐患多多,而对进口食物进行安全检疫,消除安全隐患,便是政府保障民众的一道重要而坚定的防线。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设置了三大环节进行安全控制,以消除非法进口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进口前准入、进口时检验检疫、进口后监管。

  首先,只有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的国家和相应的注册企业的相应肉类产品才可以进口,并且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还需要备案,并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其次,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进口并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会依照规定对进口肉类产品抽样送实验室检测。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企业才能对该批肉类开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活动;不合格的,作退货、销毁等处理。

  最后,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需做好进口和销售记录,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

  走私的惩罚

  对于走私犯罪,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们的建议

  1.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了解最新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选择名单内的肉类产品进行购买;

  2. 消费者在市场上采购进口冻肉时可向货主索看“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单证进行确认;

  3. 消费者可通过包装标识来识别正规进口肉类产品,正规进口肉类产品外包装须以中文注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原产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信息;内包装须注明原产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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