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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猪嗜血杆菌病二价灭活疫苗等2种产品获批三类新兽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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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1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等5家单位申报的副猪嗜血杆菌病二价灭活疫苗(1型LC株+5型LZ株)等2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银黄可溶性粉变更注册,并发布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公告第872号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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